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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职工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点击数:17162025-09-04 11:50:12

根据文化宫工作计划,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拟采取比选方式,对五一大厦裙楼的职工活动阵地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职工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2.采购人: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本级资金,限价164606.3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五一大厦裙楼的职工活动阵地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官网公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94日至 202598日工作日09:00--17:00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三)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中段33号(五一大厦二楼绵阳劳动人民文化宫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注: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须具有装饰装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除明确要求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获取比选文件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比选文件递交

(一)比选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916日上午10时比选现场递交文件,现场开封;

(二)比选文件接收地点:五一大厦二楼文化宫会议室;

(三)比选人递交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文件的;

2.由于自行包装和保管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文件;

3.仅以非纸质文本形式的文件;

4.比选开始后送达的文件。

、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于2025 9 1517:00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为“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职工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单位名称

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开户行

中国银行跃进路支行

账号

117150466317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成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比选文件的编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量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其他条款

(一)在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中,报价最低者中选(若最低报价中有2家或以上参加单位最低报价相同,要求相关参加单位比选人员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确定再次报价最低者中选)。

(二)经比选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后经文化宫官网公告3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无疑议,成交供应商可按市文化宫通知时限来签订正式合同。

(三)比选时间:202516日上午10时;

(四)比选地点:五一大厦二楼文化宫会议室。

十二、中选履约

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该项目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负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将重新组织比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次比选项目发生变化,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不承担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名称: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办公室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778150019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中段33号五一大厦二楼



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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